直到在表姐的婚礼上,重逢了那个让我写了整整一本书的人。
婚礼上,我被表姐热情地推到人群中间。
“来来来!给大家介绍一下,这就是我们家的大作家,宋书意!”
“待会一人我送一本她写的小说啊,全都给我回去仔细阅读!”
我只得扯出社交场合的惯用微笑。
“没有没有,就是运气好……”
周围的人却十分热络。
“诶,说起你们那一届,你们还记得沈自凛不?他现在可是北京的大律师,一年赚得可多了!”
“不止呢,我还听说他今天也会回来!新郎不就是他堂哥嘛。”
“沈自凛”三个字像一颗投入静湖的石子,猛地炸起一圈涟漪。
我站在原地,突然有些怔然。
我有多久没有听见他的名字了?
下一秒,一道熟悉又陌生的声音在身后响起。
“你们是在聊我吗?”
我浑身一颤,几乎是僵硬地、一寸寸地转身。
然后便看见那个十年未曾见到的人,就这样毫无预兆地出现在我眼前。
沈自凛好像和记忆中没什么区别,依旧是那张轮廓分明的脸,只是褪去了少年的青涩,多了几分成熟男人才有的沉稳和锐利。
他的视线似乎落在了我身上。
我下意识攥紧了手,脑中想了无数个打招呼的方式。
“嗨,沈自凛,你还记得我吗?我是宋书意,是你曾经的同桌。”
可沈自凛没给我任何开口的机会。
他的眼神很快略过我,看向了刚才提起他的那位亲戚,自然地接过话茬。
“你在北京混得也不差。”
所有想好的话都哽在喉间。
我的心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攥住,然后沉沉地坠了下去。
也是,我怎么还会奢望他记得我?
胸口突然闷得发慌,我低声对表姐道:“我去下洗手间。”便逃跑般地转身离开。
另一侧,推杯换盏中,沈自凛突然朝宋书意离开的方向望了一眼,又很快转了回去。
我在外面缓了下,突然看见沈自凛特意出门来接一个漂亮女人。
我认得她,顾茵茵,是我高中时候最好的闺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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